本报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今天从国家计委获悉:我国水资源短缺与用水严重浪费现象并存。水价过低,是造成水资源浪费的重要原因之一。近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的精神,国家计委下发了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了改革水价机制促进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措施。
通知指出,水价改革的基本原则:一是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二是充分体现供水的商品价值,使水价达到合理水平;三是将水价改革与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造供水设施、推行科学节水制度结合实施;四是综合考虑水利工程供水、城市供排水和污水处理的需要,兼顾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供水体制改革、供水设施改造和整顿水价秩序工作,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提高城市用水和水利工程供工业、自来水厂用水价格,适时推进阶梯式水价和两部制水价制度。要逐步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提高到补偿合理成本和微利的水平;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要尽快开征。农业用水价格要在清理整顿中间环节乱加价乱收费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但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经文)